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620号—关于为相关企业办理合法捕捞证明等合法性证明文件的公告
【法宝引证码】CLI.4.5143989
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
(第620号)
日本根据其国内法,要求自2022年12月1日起,进入其市场的部分水产品须附有合法捕捞证明等合法性证明文件。为保障合法水产品出口,我部为相关企业办理上述文件。办事指南现予发布,自发布之日起实施。
特此公告。
农业农村部
2022年11月14日
2022年11月1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