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数字经济时代,数据成为互联网平台企业的重要资产。年初发布的《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》提出数据能力可成为认定平台具有市场支配地位乃至构成“必需设施”的考虑因素之一,而不当利用数据、算法等则可能构成垄断行为。另一方面,《网络安全法》、《数据安全法》、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等相关法律法规也对企业数据安全合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。如何平衡企业和用户对于数据互联互通和安全合规的需求?本讲座尝试从反垄断执法、企业合规、学术研究等不同视角进行探讨。
作者:蒋蕙匡 / 课时:3 / 时长:123min / 发布时间:2022-07-0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