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个合理的刑罚裁量体系应当在赋予法官自由裁量权的前提下,将“案件由谁审理”所导致的量刑偏差控制在合理限度内。在实证操作上,量刑自由裁量权的规制应当采取“个别化”的方案:只有当法官群体在某一案件类型中的量刑差异达到警戒值,或者法官个人的量刑偏离超过合理限度时,量刑自由裁量权的规制才有必要;反之,法官的量刑自由裁量权应当受到充分尊重。依托大数据与算法的发展,上述方案在量刑规范化领域具有潜在的应用前景。
作者:吴雨豪 / 课时:4 / 时长:181min / 发布时间:2022-07-2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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